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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留京条件

新浪新闻网4月13日报导,“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留京申报延期至月底”2008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留京材料申报截止时间,从原来的331日延长到430日,逾期将无法申报。非北京生源如果要留京,必须先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,签署《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》之后,再由用人单位登录网站填写毕业生信息及引进理由提交申报。

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如下:

1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2008年就业派遣;

2、成绩全部合格,无补考记录,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;

3、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限定于教育部直属院校、其他部委所属院校、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“211工程”的地方院校的应届毕业生;

4、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,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在北京市公布的紧缺专业范围之内;

5、毕业生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,参加改革后四级考试的,成绩需在425分以上。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毕业生,体育类、艺术类毕业生,其外语水平应达到毕业要求,并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;

6、政府机关单位行政编制内引进毕业生,应取得北京市公务员笔试合格证书,具备公务员任职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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